香书小说 > 穿越小说 > 懒唐 > 正文卷 第九十四章 这就是战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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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二出征了,带着比上一次更多的军队和更大的权利离开了长安城。对于自己的儿子,李渊总是无条件的信任。

    李渊的信任圈子好像水里的波纹,呈层级的向外扩散。第一层当然是李二李建成和李元吉这些嫡出的儿子们,然后就是兄弟和侄子们。他们中的有优秀代表,就是李神通,李孝恭,和李道宗等人。再然后,才是没有血缘的近臣例如裴寂。还有外企,例如窦威,窦抗,窦轨之流。

    至于云浩在哪一层级上,云浩说不上来。甚至云浩怀疑,李渊自己也搞不清楚。反正李渊对云浩,有着子侄一般的信任。虽然这孩子出身神秘了一些,但从八岁起就看着云浩长大,近十年间云浩好像已经成了李家人。

    李二还是遵守约定,给娘子军弄来了两千匹马。当然,这些马不是战马而是驮马。云浩不嫌弃,不管是驮马还是战马只要是马就成。反正用来拉车,也用不着宝马良驹。

    现在李二手下有七万大军,浩浩荡荡的行进在陇右大地上。行军很顺利,一路上只遇到轻微抵抗。抵抗微弱到,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。

    八月初的陇右,那就不是人待的地方。大军在野外没辙没拦,毒辣的太阳挂在天上,尽情的吐舌火舌炙烤着大地上的一切。娘子军算是不错的,四轮马车上面有刷了桐油的油布遮着阴凉。其他的军队,简直就是在用生命体验黄土高原的热度。

    饶是如此,中暑的人也是络绎不绝。云浩除了提供一些淡盐水之外,也只能是绿豆汤了。

    外面的天好像在下火,云浩的车厢里面确实清凉怡人。两盆冰放在两个窗口,外面吹进来的热风一下子就变成了凉风。冰镇的绿豆汤灌下去一碗,简直要舒服的哼出来。

    “嘿嘿!和你小子一起出战就是舒服,老头子不出去了。说好了,这样的马车你也得给老夫打造一辆出来。家里的工匠,都应该打杀了喂狗。”

    人老了就会成精,云浩觉得这话没错。李神通就是一个快要成精的家伙,七万大军当中他能准备找到哪辆马车最舒服。脱掉外面的铠甲,李神通换上了里衣。反正坐在马车里,也没人看见。满是毛的胸膛上,云浩甚至发现了好些个白毛。李家血统,果然是混乱。

    “如果小子猜的没错,把小子弄到陇右来的,应该就是您老人家吧。”云浩一边呡着绿豆汤,一边没好气的看着老家伙。好好的待在晋阳享福,却没想到被弄来了陇右。

    “小子,老夫这是给你机会。你还不知道?你的岳丈大人张文静,已经被薛举杀了全家。听说你也是个惧内的,这种深仇大恨你不报,小心你老婆找你晦气。”李神通瞪大了眼睛,端详了好一阵才确定云浩没有装傻。

    “啥?”云浩大吃一惊,他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事情。没见面的老丈人,居然被薛举砍了全家。连老丈母娘都没能幸免,张妙柯要知道了会伤心得昏过去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是真不知道,你老丈杆子是扶风县令。薛举攻城,你老丈人不投降。城破之后,就被薛举杀了全家。据说死的很惨,家里一个人没留下。”

    “那薛举可死定了,他们全家都死定了。”云浩本来对这场战争抱着看热闹的心态,毕竟打生打死跟自己没啥关系。这是李二的战争,不是自己的。刚刚上战场的时候,云浩是喜欢战争的。看到那些血脉喷张的场面,云浩感觉身体里的血在烧。

    那种氛围的烘托,让云浩情不自禁有拎刀子杀出去的冲动。如果不是总被人拦下来,估计现在骨头都能敲鼓了。

    可现在完全不同,这是一场复仇的战争。人家养了十几年的闺女,不能让自己白白的祸害。一个女婿半个儿,云浩认为自己作为人家的半个儿子,有责任为张家讨回公道。

    这次行军的目的地就是扶风,这座县城被薛举的儿子薛仁杲占领了好久。现在,已经是薛举的前进基地。据可靠情报,薛举的家当有一半以上都在扶风。

    情报是错误的,扶风不是薛举的大部分人马,而是全部。显然,薛举不打算一步步蚕食关中。他的想法就是击败李二,趁着关中空虚的时候直捣长安,完成自己的霸业。

    李二的对面,就是列阵迎敌的西秦霸王薛举。一杆高大的薛字帅旗,高高竖立着。黑底红字的旗子上,大大的薛字好像蘸了人血,在空中猎猎飘扬。

    云浩很讨厌战争,那种血在烧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。胳膊腿乱飞的场面,实在没啥看头儿。相比之下,云浩更喜欢在阴凉下抱着自己的胖儿子睡觉。参军这个活儿到底是干嘛的,云浩到现在也没怎么搞明白。他的理解就是参与这场战争,在军营里面混吃等死看景致,然后回长安领封赏或许还有爵位。

    李神通似乎也是这么想的,于是一老一小两个家伙也不着甲。四条腿耷拉在车辕上,手里都有一个漂亮的银制酒壶。所不同的就是,一个里面装的是蒸酒一个里面装的是葡萄酿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怎么愿意喝这东西,一会儿打起来到处都是红红的血浆。你喝这玩意,老夫总感觉你是在喝血水。”李神通很看不起云浩壶里面的葡萄酿,喝之前还得在冰盆里面冰一下。酸酸甜甜的,不像男人家喝的酒水。

    “一样的米养百样的人,口味这东西从来没有高度一致的时候。就好像在军阵之上,咱们两个不着甲在这胡吹。换成别人,早死八回了。话说,你真的对李文仲,盛彦师他们这么有信心?”云浩喝着酒看对面的军阵,两条腿在车辕上荡来荡去。不像是两军阵前,更像是在自家的秋千上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!咱们爷们儿练出来的兵,加上秦王这个无敌统帅。薛举想逃过好去,没那么容易。你看看对面的军阵就知道,都是步卒骑兵一定躲在哪里准备偷袭。瞧见没有,邱师利那个混蛋正在指挥人挖小坑,布撒三角钉。这些坏招儿都是你教的,骑兵要阵从那边冲过来,有八成的可能会全军覆灭。”李神通指着邱师利道。

    “说起憋坏,盛彦师更胜一筹。看到没有,他收集了那些人头大的石头。只需要用投石机抛洒出去,就会成为骑兵最好的障碍。高速奔驰的战马踩在那东西上,不马失前蹄才是怪事儿。至于那些步卒,我认为一个连军装都凑不齐的军队,不足为虑。”云浩一手拿着酒壶,一边指点江山。惹得旁边全身重甲护卫的雄阔海直撇嘴,头一次听见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营生,说得这么轻松写意的。不过,听着还真像是那么回事儿。

    “所以啊,咱们爷俩儿在这里看着儿郎们建功立业就好。你瞧瞧军卒们看咱们的眼神儿没有,这才是鼓舞士气的最好方式。咱们爷们儿在这军中,怕也只有这点儿用处喽。我老了,上阵杀敌已经是昨日黄花喽。”李神通对着天举了一下酒壶,然后猛的灌下去一大口,好像在敬自己逝去的青春。

    或许是被李神通的情绪感染,云浩看着李神通豪迈的饮酒,那种血在烧的感觉又回到身体里,爬起来站在车辕上。大声道:“小子正在少年,当手持横刀建功立业。”

    “咳咳咳!你下来吧,跟小鸡崽子似的,一脚就踹飞了。你上战场,才是将士们的不幸。”李神通不理会云浩的激情澎湃,尽情喷吐自己的毒舌。

    云浩似乎是被激怒了,三两下爬上了马车顶上。惹得附近军卒都望过来,云浩不顾八月天毒辣的太阳扯着脖子唱:“傲气面对万重浪,热血像那红日光。胆似铁打,骨如金刚!雄心百千丈……”

    歌声穿云裂锦,数万薛举步卒奔跑声,呐喊声似乎都盖不住激情澎湃的哥儿。尽管云浩的破锣嗓子吼的像狼嚎,可军卒们还是精神为之一振。有些聪明的,在云浩唱第二遍的时候,还会跟着唱。

    有一个就有一百个,当七万大军都在唱《男儿当自强》的时候。雄浑的歌声震天动地,士卒们的歌不是唱出来的而是从胸腔里面喷出来的。

    迎着薛举的大军,李二抽出横刀:“好男儿,建功立业就在今朝。擂鼓,冲锋!”

    数万穿着黑色铠甲,一个个眼睛通红的汉子拎着横刀长矛就冲出了本阵。尚善志冲在最前面,手里沉重的陌刀寒光闪闪。

    “杀……!”尚善志陌刀一举,向前一窜就杀入了敌阵。吓傻了的西秦军卒还没反应过来,陌刀便从头顶劈到了胯下。穿着铠甲的身子,立刻一分为二。

    “轰!”十万人狠狠撞在一起相互搏杀,他们各自挥舞着自己的兵器。对同类进行最残忍的杀戮,鲜血几乎是在一瞬间洒满了大地。无数人倒在地上,又有无数人踩着尸体冲上去。然后又变成尸体,接着身后的人再冲上去。

    这就是战争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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