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科幻小说 > 夜有百鬼 > 春夏 44 东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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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早空气正好,沈书懿穿着一件黛紫色薄衫满街游走,窄窄的街巷上满是各种吃食,吃个两三家就足够饱腹,他便是边走边吃,摊贩多,但人不多,累了哪有空的桌椅都可以随便坐下歇会。

    连着路过两家云吞铺子,他瞧了瞧便走了,前头是座拱桥,桥上有卖糖人的,还有炒板栗的案板摊,这一条街上要横过五六条水路,熙熙攘攘的市井看累了,正好上桥吹吹凉风。

    沈书懿在桥上站了一会,趴在石柱上向下看,水路上不时有货船经过,有的载着瓜果蔬菜,有的则是茶叶货品,曲云每天驿站卸货都在凌晨二三点钟左右,进货的小贩便要早起去买货。兴镇就不同,买卖都在前一天晚上,买好要先拉回家放着。

    刚过的一艘小船上是个老头带着孙女,女孩和他差不多年纪,在船尾撑船,老头则在船头,念叨些琐事,沈书懿耳尖听到了一些。

    “去年枇杷收的真不错,今年那几棵树得好好养着,回头也该给你准备嫁妆了,大姑娘都要嫁人的,害羞什么……”那老头手里还编着一个竹条筐,抬眼看到那姑娘脸上微微泛红,便笑起来。

    要出嫁了呀……沈书懿眨眨眼睛,心道这么小便要嫁人,但一想,他娘好像也差不多就是这个年纪嫁到沈家的,不过他爹一向很宠林氏,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一直记得对自己妻子好的。

    “可惜去年剩下的桃木都卖了,听说最近有人收呢,价钱还高得离谱,早知道就算留上一车,你的嫁妆也有着落了,可惜老婆子非说占地方,现在好了,好像嫌钱占地方不是?”他碎碎的念叨。

    那姑娘见他三句不离嫁妆,脸上羞得通红,嘴里埋怨道:“我可没说要嫁妆,也不想嫁人,早知道大早上就不出来了,多睡会比嫁人强多了。”

    那老头不理会他说的,低头继续编那竹条筐,呢喃道:“你李叔家这次可大赚了一笔,瞧着昨天都买肉吃去了,那桃木晒的可真好,我一直想给老婆子做个新床来着,省的她整天担惊受怕的惦记床板会不会断,昨天半夜还问我呢,再好的姑娘一上年纪啊,也是烦人……”

    小船渐渐走远了,沈书懿瞄了几眼,船上载着的好像是满满的嫩竹条,原来并不是上货去的啊……

    他没再多看,转身走下桥,桥边是个两层的茶馆,门前有个卖大汤圆的摊子,他买了两个汤圆,一碗装一个端着直接走上茶馆二楼。

    还没到来客的时候,楼上冷冷清清的,找了个靠窗的好地方坐下,一碗放在对面,一碗自己慢慢吃着,差不多吃完,蹬蹬蹬小跑的上楼声传来,来的正是阿六。

    “都办好了?”沈书懿问道。

    阿六跑得满头大汗,喘匀气又捧着碗喝了口热汤,才点头道:“办好了,夫人还让我带话给你,说再过几天方先生要来送狗,让先准备着。”

    沈书懿不由得一怔,这位方先生是他家庄子里训狗的先生,听说手艺很了得,已经连着两代被他家聘用,不过,正常情况下与沈家并无往来,算是他家免费养着的闲人。

    “送狗,我爹要狗干什么?”他问道,上次要狗可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。

    阿六摇摇头,刚咬完一嘴的汤圆,含糊不清的摇头说道:“不知道,夫人哪能告诉我这些事,好像是还有条小狗,让你亲自养着。”嘴上说着,结果手上一个不注意,那大汤圆里带着油花的芝麻馅便溢了出来,阿六一看,连忙低头吸溜干净。

    沈书懿一听还有条小狗,心里立马便雀跃起来,他小时候便见过方先生带来的狗,里面有一条才一个多月大,虎头虎脑的特别好玩,后来便吵着要留下来养,结果被他爹好好收拾了一顿,说他连自己都养不活,少祸害人家的崽。

    虽然时隔多年,但当时的感觉现在可一分没少,话听了一半心都直接飞上天去了,这事他盼了多少年,没想到他爹真打算让他自己养一只。

    “他什么时候来?我爹昨天晚上怎么不亲自和我说呢?”他问道。

    阿六刚一口吞了剩下的汤圆,嚼了半天还是开不了口,“呜呜”的也不知道回了些什么。沈书懿听得怪着急,抬碗灌了他两口汤才咽下去。

    “少爷你急啥,该来的又跑不了,夫人说大概在你生日之前那两天吧。”边说着,拍了拍噎得发疼的胸口。

    就好比一锅生肉放在面前,想吃但必须得等到肉熟才行,道理谁都明白,但还是会忍不住一遍一遍的问“什么时候能吃”一样,此过程中抓心挠肝,也算是一会吃到肉的代价。

    沈书懿叹了口气,瞥了他一眼凉飕飕的说道:“这么晚来还没找你算账呢,还敢这么和爷说话,不怕下个月没钱花?”

    阿六却满不在乎的傻笑道:“前几天我不小心把老爷的茶杯打碎了,夫人已经罚了我三个月的月钱。”

    沈书懿一巴掌拍过去,差点气笑,原道是赤脚的不怕穿鞋的,他又想起来过年时阿六因为和他去画舫玩还被罚了半年的月钱,再往前想,似乎阿六自从跟了他后好像就没拿到过一点应有的工钱。

    说来他也是罪魁祸首啊……拍完看了看还是笑嘻嘻的阿六,也就是他心大,换做别的哪个还肯这么跟着他。

    阿六却没觉得有什么,把帽子拉正,问道:“少爷,咱今天做什么啊?”

    沈书懿想了一阵,摇了摇头道:“不知道,出来逛逛,想到哪走到哪,你知不知道这附近哪家糕饼最好吃?”东街上的商贩每天都在变,他又不常在曲云行走,问阿六自然比满街乱找快得多。

    不过,他也就是闲来无事打探一番,周老爷头七当晚镇中一鬼也无,显然是有变故发生,之后他也一直没看见一只冤魂野鬼,所以到底能不能再见到那红衣小姑娘,还要看运气。

    阿六板着指头开始数:“糕饼摊子可多了,街头就有两个,不算上铺子,都差不多有十几个,最好的还要数原先徐婆子的案板摊,卖的甑糕和桃花酥都是一绝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个原先?”他奇道。

    阿六点点头又摇摇头,回道:“不清楚,老太太年纪大了,本来就是一天来一天不来的,但好像从过年后开始,就再没出来过,十有八九已经不在人世了。”

    沈书懿略一思索,那小姑娘说的时间都乱七八糟的,不排除是这个徐婆子的可能,阿六说的又不无道理,这世道,人命轻贱,别说一个老太太,就是岁数正好的年轻人,还不是说死就死的。

    “除了徐婆子呢,还有哪家的比较好?”他又问,那小姑娘说过的几件事里,就属这个靠谱一点,而且那婆婆的儿子冤魂整日跟着,说明她儿子是认得小姑娘的,因而这无疑是找到那小姑娘最简单的法子。

    即使那婆婆说不定现在真的已经不在,但仅凭阿六的一句话还是不能轻易放弃。

    听他这话,阿六便揪着头皮想了好一阵,而后面露为难的答道:“少爷,那都是一样的糕点,本来我就没觉出来有什么差别,就徐婆子这个还是听人家说的,别的我真不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沈书懿嘲笑他道:“吃的都尝不出来好坏,以后可没福享啊。”

    不过,他也就是嘴上说说,江南糕点特点都很相仿,除非是特殊好的或者坏的,不然他吃着也都差不多一个味。

    阿六也不相信,撇了撇嘴说道:“少爷你可别瞎说了,要一般人嘴都那么厉害,那些不好吃的糕点铺子怎么做生意啊?”

    沈书懿轻笑道:“那可不对,照你这么说,那岂不是分不出来好坏了?”说着,喝了口凉了的汤圆汤,接着道:“一会爷就带你去尝一尝,不过,现在不急。”

    阿六便问道:“少爷,咱还做什么啊?”

    沈书懿正看着窗外,早点摊子已经收得差不多了,有些卖小玩意的商贩已经推车出来占位置,再过上一个小时左右就开始热闹了。

    “早着呢,先喝点茶,过一会人多了再下去,爷说过的事,什么时候不算话过?”他说道,“你去叫壶茶上来,顺便把碗送了。”

    阿六便端着碗下去了,但沈书懿还是看着窗外,方才几句话间,正好下面有个热闹可看。

    那街角站着四五个男人,其中三四个围着另一个,本来闹市中的几个人是不显眼的,但这些人的衣着都不同寻常,他一眼瞧见便吸引了过去。

    像曲云这样小地方的老百姓,男的平日里穿的多是褂子和长衫一类,这几个人却是上海那样与西洋人来往密切的地方才有的西服,这样的衣服他只见沈秋穿过,因而他的印象很是深刻。

    通常上海人来此地,都是为了小地方的便宜的货源,来得最大不过掌柜,似乎也不至于要穿这么正式的衣服,而且被围着的那人身上衣着普通,但脸色看起来确实惊恐之极,好像摊上了什么大事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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