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都市小说 > 重来1976 > 正文卷 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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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客领蒋艺过来的时候,坐的是火车。

    回去的时候为了让她体验一下坐飞机的感觉。

    白客就买了和孙媛同一天的飞机票。

    送走了孙媛之后,两人又在飞机场等了两个小时,坐上了回蓝城的飞机。

    白客回到家里的时候,正好白宾也回家了。

    去年年底,白宾拿到了博士学位。

    眼下,他也快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了。

    白客虽然是思想开放的二十一世纪人。

    可对二哥找洋妞儿做老婆这事儿还是不抱太大希望。

    总觉得洋妞儿比较随便,东方男人跟她们难有结果。

    结果却出乎白客的预料。

    白宾在回家之前,就跟金娜在米国注册结婚了。

    秦咏梅和白策想大操大办一番。

    可白宾却不肯,甚至都不肯旅行结婚。

    很快白客就知道原因了。

    金娜已经怀孕了,起码有四五个月的身孕。

    秦咏梅眼光毒辣,当然也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哎呀!太好了,干脆就跟家住着吧,等生了,妈给你侍候月子。”

    白宁在一旁撇嘴:“当初还说给我侍候月子呢……”

    白宁生孩子时,秦咏梅也争先恐后地嚷嚷,要给她侍候月子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把大姨叫来才勉强救急。

    眼下,大姨离开了,白客也给白宁放长假了。

    白宁每天一个人侍候孩子,还是忙的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听秦咏梅这么说,金娜面露恐惧之色:“不,不用了,我那边还有学业。”

    估计,金娜听白宾或者其他华人说过东方人坐月子的事儿了。

    对她们西方人来说,那一蹲监狱一般的过程实在太恐怖了。

    白宾也连忙说:“对啊,金娜还有学业没完成。”

    虽然金娜身体不便,不能像白宁结婚时那样大操大办。

    但还是摆了二十来桌,把亲戚朋友叫来庆贺一番。

    回米国之前,哥俩用了好几个晚上来核对账目。

    为了管理庞大的资金,白宾还在米国成了一家投资公司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除了苹果、微软、IBM,还投了柯达、摩托罗拉、思科、甲骨文……,你看,这几个。我尤其看好思科。创始人两口子我认识,他们发明的路由器简直是一场革命。估计再有两三年国内也可以轻松上网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柯达就算了,他们开始走下坡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数码相机吗?柯达在这方面仍然处于领先地位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吧,大企业病!他们不可能自己干掉自己。”

    “嗯,有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两支股票你可以大大地买入。”

    “哪两支?”

    “富兰克林资源,联合健康集团。”

    “联合健康我倒有注意,最近一二十年保险业会有大发展,确实潜力很大。可富兰克林……”

    “放心吧,如果微软能涨300倍,它就能增值600倍!”

    白宾不由得感叹:“你人在国内,知道的比我还多啊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一般般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对国内的情况好像了解不多啊?”

    “啥情况?”

    “最近国务院不是刚出台一个文件……”

    “什么文件?”

    “鼓励企业集团创办财务公司……”

    “哦,这几天跑来跑去把这事儿给忘了。”

    “眼下米国金融管理已经很严格健全了。相比之下国内简单多了,机会也更多……等你成立财务公司了,将来我们就很容易对接。”

    “好!我这就抓紧时间成立财务公司。”

    白宾走后,白客就连忙让陈理、蒋文东奔西跑办理财务公司的相关手续。

    由于太忙,他们俩晚上经常不回县城,直接住在市内。

    白客就时不时替蒋文送蒋艺回家。

    白客开车时没法跟蒋艺比划哑语。

    也只上车下车比划几下。

    蒋艺也是一上车就忙碌着,坐在副驾驶上摆弄打毛衣的毛线。

    最近一年,小城开始流行用羊绒毛线织东西。

    小城市就这样,一旦流行什么就一窝蜂。

    比如,去年突然流行起狼头来。

    男青年们都开始留狼头,不管自己是鞋拔子脸,还是嫩牛五方,统统都留一样的发型。

    这所谓的狼头是因为有个唱“北方的狼”的歌星留了这样的发型。

    大家就起名叫狼头。

    这发型属于长发,两鬓的头发全部剃掉,脑后的头发披散着。

    今年春天的时候全县又开始流行穿一种铅灰色的西服。

    一夜之间,满大街的老少爷们儿都争先恐后地穿着。

    也不管他留的是狼头还是大爆炸头,或者是寸头、光头。

    脚上也千奇百怪。

    有穿皮鞋的,有穿旅游鞋的,还有穿布鞋的。

    反正满大街都是这种铅灰色的人。

    就他妈像一群耗子精。

    最要命的是这些时髦的人看白客却比白客看他们更加的鄙夷不屑。

    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。

    白客对这个年代,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。

    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,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,把他们扔到未来去。

    眼下,天气还热着呢,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。

    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。

    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。

    或者应该叫香槟金、玫瑰金什么的吧。

    反正仿佛一夜之间,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。

    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。

    搓好了毛线,再用毛线打毛衣、打毛裤、打手套。

    蒋艺的手很巧,白客已经领教过了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就说那个鞋垫儿吧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了,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。

    不过,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,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。

    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,问了问她。

    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:“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,还没打过毛衣。”

    白客比划着:“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。”

    蒋艺使劲点头。

    隔了一天,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。

    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。

    霍大嫂手很巧,不仅会织毛衣,还会画样子。

    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。

    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。

    蒋艺看了惊喜不已。

    比划着问白客:“你喜欢哪个?”

    白客心说关我毛事,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。

    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。

    蒋艺欣喜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。

    在白客后背、肩膀、胳膊上比划着。

    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。

    但突然就明白了。

    我去!没搞错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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