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玄幻小说 > 恒神传 > 正文 第十一章 万马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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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们并不是出生在恒界大陆之上。懂事之后,娘就是这么和我们说的。但我们究竟来自哪里,她却是缄口不言。现在想来,天下间除了恒界大陆,也就只有四个地方,大陆北边的‘北冰原’、西边的‘永恒沙漠’、南边的‘九渊’和东边的‘离恨海’。估计我们就来自这其中的一个地方吧。楚骁的父亲是个地位很高的人,而我的父亲,则是楚骁父亲的亲信,为了楚骁有个玩伴,我父亲经常将我抱过去和楚骁一起玩耍。那一天,变生肘腋,不知为什么,成群的军队和高手闯入府中,见人就杀。府中的护卫根本不是对手,楚骁的父亲被大群的高手围攻,我父亲拼了命的将楚骁和我,以及楚骁的母亲送了出去,而他为了引开追兵,也被杀害了。我们当时太小,只记得楚骁的母亲带着很重的伤抱着我俩拼命地逃,不停的逃,也不知逃了多久,才在一个山脚停下。追兵没有追来,我们在那里建起石屋安顿了下来。我没有了亲人,楚骁的母亲便让我也叫她娘了。我们一家三口在那座山脚下过着隐居的生活,娘功力很高,虽然旧伤难愈,但现在想来也应有着天境的水平吧。”

    楚骁静静的听着,曾经的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浮现,也许是视角不同吧,楚骁记忆中的奔逃却仿佛是一种幻境,光与影在眼前不断的掠过,耳畔是娘粗重的喘息声和阿瑶的哭声。娘的伤很重,按照自己现在的认知,娘体内只怕是六成的经脉都断了。然而他还记得在山脚下,娘杀死了一头成年的六眼剑齿虎,那可是一头天境的凶兽啊,因为他听到那六眼剑齿虎口吐人言。

    那座山叫“青云山”,很好听的名字,凶兽真的很多。娘把自己和阿瑶并排的背在背上,上山采野果、山菜,猎凶兽为食。虽然生活很艰难,但娘对自己和阿瑶的要求却非常严格,除了吃饭睡觉和打猎采摘,就是锻炼体格、温养经脉、修炼脉气。稍有偷懒就会受到严厉的责罚。娘一直是很坚强的,自己和阿瑶委屈的眼泪丝毫不能打动她,而到了夜里,经常能够看到娘一个人默默流泪。

    春去秋来,时光荏苒。转眼间自己和阿瑶都九岁了,两个小孩都长得很健康、结实,自己已经达到了火系凡境五阶,阿瑶也达到了水系凡境三阶。能够帮助娘打猎、采摘,是他俩最开心的事,此时他们除了修炼之外还要跟娘学文化。娘在石屋附近开出了几片地,种些粮食,日子虽苦,但是三口人过得还算不错。

    楚骁端起茶盏轻抿了一口,思绪飘忽,如今想来,那段日子倒是自己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。只可惜,好日子总是过不长。就如同光明只会闪耀一瞬,而黑暗却是永恒一般。

    楚骁和阿瑶已经十岁了,娘的心里渐渐焦虑起来。孩子长大了,可他们自小便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,整日和凶兽为伍,从未和其他人接触过,如同温室中的花朵一般,不说根本不懂如何与人打交道,缺乏社会常识,更是不懂人心的险恶,甚至根本不知道人说的话,还有真话和假话的区别。这样下去,将来他们如何生存,如何离开自己的保护振翅高飞?还有丈夫的仇还要报吗?让两个孩子背负起如此危险的千斤重担,还是让他们作为普通人,平凡安稳的度过一生呢?娘越想心里越乱,不过有一点她是决定了的。不能再继续过这种隐居的生活了,不然将来两个孩子就和野人没什么分别。

    对于搬家,楚骁和阿瑶是极其不情愿的。不久前,他们刚在山里捡到两只断奶不久的小青蓝兽,比起和其他人接触,他们更愿意和凶兽相处。从没见过其他人的两个孩子,对陌生人有着本能的恐惧。这更加深了娘对到有人的地方生活的决心。

    一番软硬兼施后,孩子们终于让步,万般不舍的放掉了小青蓝兽,和娘一起搬到了离青云山不远的一个城市废墟“万马城”,在靠近城市中心的地方寻了个相对完好的房子安顿了下来。娘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着可以在这里称霸一方的实力,只是靠着自己给人看病的医术养家糊口。很快的,万马城中的人们都知道了一个叫“百草庐”的医馆,里面有个名叫洛蓓的美女医生,妙手回春,不用说治伤了,就是一些疑难杂症都能药到病除,关键是诊金很公道,这年头,如此有良心的人可是不多见了。

    楚骁一家人得到了附近人们的尊敬,洛蓓出诊的时候,大家都愿意主动的看顾两个孩子,而且两个孩子男孩英气,女孩漂亮,如金童玉女一般。洛蓓家教极严,两个孩子都很懂礼貌,谁不喜欢啊。洛蓓不愿惹麻烦,行事尽量低调,自己从未表现出地境以上的实力,并且要求孩子们也尽量不要将真实实力展现出来。就这样又过了两年平静的日子。可是在这个拳头就是公理的世道,你不招惹是非,不代表是非不来找你。仿佛命运注定了,洛蓓一家三口没办法过普通人的日子。

    一天晚上,万马城里发生了一场大战,其实这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,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势力不下一百个,单挑群殴的事天天都有,地境强者的交手也是时有发生。一个浑身是血的中年人倒在医馆门外,艰难的敲着门。洛蓓和孩子们已经睡下了,听到敲门声,披衣掌灯而起,她虽是旧伤难愈,但毕竟仍有天境的修为,倒是没有什么可怕的,便打开了医馆的门。看到一个浑身是血气若游丝的人倒在地上,本着医者仁心,洛蓓将他拖进了医馆。

    这人的伤虽重,但由于他已到地境九阶,功力深厚,因此倒也性命无碍,经过一番处置,便安置在了医馆的一张病床上了。整整三天,这个人才醒了过来,自是感激涕零、千恩万谢,并且许下重金。关于这些,洛蓓是毫不在意的,她当年带着孩子逃命出来的时候,将丈夫的储物戒指也带了出来,虽看上去只是一只小小的戒指,但里面的空间却是通常见到的储物手环无法比拟的。里面是楚家大部分的细软宝物。那人叫翁子期,自称是某大势力的掌权人,这次和对头势力交锋,不想遭到暗算,若不是洛蓓好心容留救治,必难活命,恩大于天,必有厚报云云。

    随着翁子期伤势渐渐好转,他也表现出了对洛蓓的兴趣,毕竟洛蓓修身练气显得年轻,容貌又极是不俗,关键是那如贵族般雍容典雅的气质,更是让人心生倾慕。虽是带着两个孩子,但是自己早已姬妾成群,又不是娶回去当正妻,没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自从有了这个心思,翁子期便更是殷勤了起来,经常缠着洛蓓闲聊,嘘寒问暖的。见对方似乎没什么反应,又开始想办法收买两个孩子。他也想过用强,但强扭的瓜不甜,如此佳人,只亲一夕芳泽,岂不可惜。一定要追到手!翁子期耐下十二分的性子,要和楚骁和阿瑶打成一片。可他毕竟习惯了常年的位高权重,哪知道如何讨好孩子啊。

    “翁伯伯有很多很多的钱,将来给你们买凶兽坐骑好不好?”他倒是知道这两个孩子对凶兽感兴趣。

    “不要,可以和凶**朋友啊,干嘛要骑着它们?”阿瑶不乐意了,她不喜欢这个人,每天腻在医馆,她和楚骁都没办法修炼了。

    “那你们喜欢什么?翁伯伯给你们买!”如果可以,翁子期真想直接给他们几百两钛金,喜欢什么买什么算了,好不麻烦。

    “喜欢什么我们不能自己买吗?干嘛花你的钱?”楚骁对这人的臭显摆也是很不感冒。

    “你说你不好好养病,天天围着我娘转干嘛?娘不搭理你,又来烦我们,你无不无聊?钱我家有的是,还有好多宝物呢,不需要你来摆阔。还是赶快养好伤离开吧,警告你不要打我娘的主意哦,我会揍人的!”楚骁十二三岁的年纪,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也有了些懵懂的感知,如何看不出这翁子期打的什么主意。他最痛恨的,就是这种对他娘有所企图的人。

    “你年纪还小,不懂什么叫财富,什么是有钱。你家开医馆,虽然收入不错,一年能赚十万银币就不错了,离富有还远得很呢。财富可是按钛金来计算的。”翁子期被一个孩子揭穿,自是恼羞成怒,又听到楚骁自夸自家有钱,更是不屑,反唇相讥。

    “你不信?我问你,你可见过拳头大的‘紫火金晶’?你可见过成袋子的‘寒萤玉螺珠’?你可见过人头大的‘红宝石’?你可见过成箱的纯属性能量晶石?你知道什么叫做‘玉眼九转玲珑玦’吗?你知道什么是‘万年石凌花’吗?你知道什么是‘离砀’吗?你有黄龙的角吗?你有青鸾的羽毛吗?你有鲲鹏的精血吗?你有白泽的内丹吗?你的财富是用钛金来计算的,可有些财富用钛金是计算不了的。”说完,楚骁领着阿瑶扭头就走了。他年少气盛,根本不懂财不露白的道理,只为了让这个自以为豪富的讨厌男子颜面扫地,就如数家珍的将自家的宝物暴露了出去。

    翁子期听得一愣一愣的,楚骁说的这些东西,有的他见过,有的他听说过,有的甚至是闻所未闻。可根据他有限的认知进行核对,楚骁说的每一样东西,都是无价之宝。他明白,一个小孩子是编不出这些东西来的,楚骁能说得如此详细,只可能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他真的见过。

    “原来,这洛蓓不但是个尤物,还是一个宝藏啊。既然如此,更加有必要得到她了,哪怕不择手段。”翁子期想着,露出贪婪的笑容。

    疯狂的追求开始了,这让洛蓓非常尴尬,她出身名门,性格谦和,这让她并没有采取粗暴的方式让这个男人马上消失。在她看来,毕竟对方爱慕追求自己,也算不上恶意,只好以“告诉对方伤已痊愈可以离开”这种方式来委婉拒绝。可是她没想到,对方竟死缠烂打、赖着不走起来。洛蓓只好严肃表示“自己心里只有自己的丈夫,哪怕丈夫已经过世,而且自己还有两个孩子,从未也绝不考虑改嫁的事情。”这下将翁子期激怒了,他身居高位,向来是他想要哪个女人,就能得到哪个女人,没想到这回竟然被一个带孩子的女人给拒绝了。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。

    夜里,翁子期准备了迷香,打算霸王硬上弓。虽说强扭的瓜不甜,但不甜也是瓜啊。再说,到时木已成舟,可以好言安抚或是用孩子威胁,软硬兼施的,他就不信这世上还真有不顾一切的贞洁烈妇。想到这儿,翁子期被邪火烧得通红的眼睛里闪动着无耻的笑意。

    趁着夜色,他偷偷的潜到洛蓓卧房的门外,将迷香用笔管从门缝吹了进去。强忍心中的激动,等了片刻,估么着已经起效,便抽出匕首挑开门栓,蹑手蹑脚的闪了进去。仅仅片刻,翁子期便撞破窗户倒射了出来,摔在地上如滚地葫芦一般滚了几滚才停下。

    “正人君子装不下去了?我救你性命,给你疗伤,你却恩将仇报。这样的人,没资格活着。”只见洛蓓青丝披散,身着里衣,杀气腾腾的从窗内掠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正人君子?什么年月了,正人君子早就绝种了!我只是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而已,况且跟了我,荣华富贵,孩子们能有好的环境,有什么不好?在这人吃人的末世,守着个死人排位过日子,你蠢不蠢啊!”翁子期从地上爬起,脸上的巴掌印又红又肿,很是狼狈。

    “你一个畜生,岂能理解做人的道理。莫说你那荣华富贵在我眼里都是笑话,就算你富可敌国,我也不会多看你一眼。识相的,赶快消失,如若不然,取你性命!”说着,洛蓓在戒指上弹了一下,一柄狭长如剑的宝刀便握在手中。

    储物的戒指?翁子期是识货的,空间压缩是极其困难的事情,哪怕是同样大小的空间,做成戒指可比做成手环要难上千百倍。而既然费力做成戒指,自然不会无聊到仅用手环大小的空间。往往是采取更为高深的“芥子须弥”手段,使戒指中的空间大得令人震惊。这类东西,若非大陆上的顶级人物,谁有资格拥有?而如此珍贵的储物戒指,里面装的东西岂会普通。那姓楚的小兔崽子说的东西,恐怕还真不是杜撰的。这洛蓓不过地境的水平,难道是她那个死鬼丈夫?

    想到这里,翁子期的**被更为强烈的贪婪取代了。他从储物手环里揪出一把长剑,摆出一个用情至深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没有你,我哪都不去!”

    洛蓓看着他无耻的脸,感到一阵恶心。她已经不想说话了,手里长刀一晃,与身影一同化作一道流光,射向翁子期。

    翁子期一惊,急忙挥剑格挡。只听“当”的一声,他只感到一股巨力自长剑传上手臂,顷刻间衣袖便被震成碎片,随之长剑脱手,剑柄狠狠的砸在胸膛之上。翁子期胸骨凹陷,一口鲜血喷了出来,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反应,他已感到森然刀气扑面而至。这哪里是地境高手啊,能够一招让他这个地境九阶的强者重伤,这绝对是达到天境才能做到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停,等一下!”翁子期顾不得伤势连忙大叫,刀锋在他脑门上方半尺的地方停了下来。“洛蓓,我只是倾慕于你,因爱成狂而已,罪不至死啊。现在我已重伤,让我走吧,今后我不会再在你面前出现了。”他说完,又是一口鲜血喷出。

    “别再让我看见你。”洛蓓收刀,她天性善良,不到万不得已,也不愿枉造杀孽。

    翁子期蹒跚离去,但眼底却闪过一丝狠戾的寒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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