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我在缉仙局工作那些年 > 第一卷 鲜卑古城篇 第四章 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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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个星期后,三人基本康复,走出了特护病房,这期间生化科的组长唐柏丘,还特意过来看了庄明好几次,抽了好几管的血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唐柏丘,吓了庄明一跳,因为他长得很高,将近两米,半张脸被烧伤,还是半夜来他这里,庄明还以为又遇到了什么怪物。

    后来听谢老头说,才知道,这个唐柏丘,大家都称呼他为“唐博士”,本来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,但是由于热爱研究,就一直拖着没退。

    为人虽不善言辞,但性格温和,是绝对不会解剖活人的,当时程仁的说的那些,只是为了吓唬庄明罢了。

    唐柏丘是因为一场火类事故毁了半张脸,是个生物怪人,对未知生物极其狂热,曾经切掉自己左手小拇指尝试与仙骨做对比试验,发现了仙骨中含有自锐酶,并证实了人血对自锐酶活性有催化作用。

    因此当初黄眷用他的那把砍刀时,是先割破左手在刀上抹了一层血,那砍刀才能砍中“城隍”的。

    缉仙局的待遇确实不错,有专门的宿舍楼,一人一间房,给了大家足够的隐私。

    七组行动科的办公楼,就在宿舍楼的对面。行动科的前两个小队都在一二层,而他们三队却是在地下室的一个小破房间里。

    庄明这才得知,他们三队是新成立的,队长程仁,原来是一队的队副,由于和队长不合,走后门,才申请新成立的三队。

    之前救他的那个男子叫黄眷,是程仁的心腹,平时不爱说话,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,队内称“小黄”,外人称他外号“睡梦罗汉”,听说小时候当过混混,是被程仁拉回的正途。

    之前的那个老头名叫谢剑南,人称谢老头,他自己说是快退休了,原来在二队,主动申请调到的三队,说只想在这混吃混喝等退休。

    庄明正式上班的第二天,又来了一个新人,名叫潘小鹏,22岁,是个神秘学爱好者,总是在上班期间看一些科幻电影。是得知他们击败“城隍”的事,主动申请调过来的。

    而庄明自己刚上班不到两天,就在整个缉仙局出了名,还得到了一个“真仙雷达”的外号。

    原因无他,正常人都是要依靠“慧镜”,才能勉强看到“仙”的轮廓,而且“仙”一旦察觉,就有可能通过“慧通腔”改变自身的密度,这样即使带上“慧镜”也看不到了。

    可是庄明什么辅助设备都不用,就能看到“仙”,还能清晰看到,不同于别人看到的模糊轮廓,他看到的可是3D彩色版,这也让其他人羡慕嫉妒。

    时间过得飞快,一转眼,庄明已经在缉仙局待了快有一个月了,这期间他得知,他们之前遇到“城隍”的那个破砖厂下面居然发现了一个南北朝时期的城隍庙,这也是首次在长江以北发现早期的城隍庙,大大颠覆了之前考古学家对其的认知。

    考古工作还在继续,庄明时刻关注着那边的情况,毕竟是他第一个遇到的真仙,心中还有着许多疑惑。

    在缉仙局的日子,果然就如程仁所说,没什么正事,就算遇到什么事也是由一队二队去解决,他们三队基本上没什么存在感,他没事就去档案科看看典籍,日子过的很是无聊。

    这天,程仁给他叫到办公室,发给了他一套装备。

    一个小匕首,和一个黑色的马甲。匕首是用“城隍”的仙骨做的,马甲是用“城隍”黑色的鳞片做的,据说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。

    看着比手掌还短的匕首,庄明抱怨道:“就这么小的一个匕首,真要是遇到真仙,还玩个屁啊!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就知足吧!那谢老头资历比我还老,到现在一个带仙骨的家伙都没有呢!你一个新人,就有如此装备,还在那抱怨什么啊!就这还是我特意向局里申请的呢。”

    程仁其实是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,和处长掰扯了半天才争取到的。自己的三队好不容易杀死的真仙,得到的仙骨,凭什么便宜别的队!

    本来还想给谢老头和新来的那个潘小鹏也要套装备的,没想到却被处长赶了出来。

    程仁也知道做人不能太贪心,能给庄明要到装备,也是因为他能看到真仙的特殊能力,谁曾想,这小子还不知足!

    庄明拿着装备,满脸的不高兴,走出了队长办公室。

    本来在和潘小鹏看电影的谢老头,眼尖的看到庄明手中的装备,一口吃尽手中的橘子,走到庄明面前,摇头晃脑道:“诶呦!可不得了,你才来局里几天啊,居然就有仙骨做成的家伙了!这局刚成立,我就加入了,混到现在,还在用装备科做的那些垃圾货呢。”

    庄明举起手中的装备说道:“就这么一个小匕首,估计还没碰到怪物,我就先交代了。不过这个马甲倒是有点意思,比防弹衣轻便。”

    谢老头这才知道,原来庄明手上拿着的衣服,也是装备,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,就连在窗边掰哑铃的黄眷,听到这话,都忍不住凑上来瞧瞧。

    马甲通体乌黑,上面有些划痕,异常的轻薄,材质有点像全碳气凝胶,不过要比那稍微重些。

    “庄哥,你这个马甲也太牛逼了,你就是我们新人的骄傲啊!”潘小鹏感叹着。

    这个潘小鹏明明要比自己还大一岁,却从入队的第一天就叫他“庄哥”。庄明也乐得当哥,就默认了这个称呼。

    “那也不能只挨打不还手吧!你看看这个匕首,是不是有点太弱啦!”庄明始终对他的这个匕首不满意。

    “你这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!我都没说什么呢,你有什么好抱怨的,年轻人不要太贪心喽!”谢老头满脸艳羡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杀死那个‘城隍’,好歹我也算首功,它死后的仙骨那么多,怎么就分我这么点!”庄明又看了眼一旁的黄眷,补充道:“起码也要有黄哥砍刀的一半大小才行吧!”

    谢老头解释道:“你小子可能还不知道仙骨的珍贵,组织上能给你这些,在我看来,已经对你不错了,应该是有意培养你……”

    听了谢老头的话,庄明才得知,除了2000年得到的那副龙骨,这次的“城隍”还是缉仙局自成立以来得到的第二副仙骨。

    “仙骨”只有“真仙”死后才能得到,“半仙”或者“伪仙”死后两天,尸体就会蒸发的一干二净。而且能用来做武器的“仙骨”也只有“慧通腔”附近的骨头才行。

    除了他所在的北方办事处,缉仙局在魔都还有一个南方办事处,那边的行动科人员是他们这边的三倍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就是僧多粥少,“仙骨”不够分,只能给立过功或者有潜力的队员配置。

    其他的人只能依靠装备科发明的现代武器。

    之前谢老头用的枪,就是装备科研制的,是根据谢老头的要求,用有粘性的磁铁做子弹,在枪口处塞满硫磺粉,利用磁力,来干扰“仙”的行动。

    听完这些,庄明心中稍稍舒服了些,想着也许真像程队说的那样,有可能一百年也碰不上一个“真仙”,他的这把匕首,说不定在他的有生之年还派不上用场呢。

    众人还在七嘴八舌讨论着,门口响起“咚咚咚”的敲门声。

    “都在呢!我这是来给程队送文件的,你们继续。”来人是情报科的组员刘冬,专门负责给行动科送文件。

    刘冬说完,也不理会众人,而是轻车熟路的走进了程队办公室,不一会就出来了。

    他出来并没有马上走,而是打量着庄明和潘小鹏,突兀的问了一句:“你俩谁是那个‘真仙雷达’啊?”

    潘小鹏不假思索的指向庄明。

    刘冬堆起笑容,抓起了庄明的手,夸张道:“今天可算是见到本人了!你就是庄明吧!我叫刘冬,是情报科的,以后在情报上有什么需要,直接来找我就行了!”

    刘冬又和其他人寒暄了几句,直到接了一个电话,才匆匆离去。

    刘冬刚走,程队就走了出来,把门关上,严肃的说道:“情报科有任务交给我们三队,这是资料,大家传阅一下。”说完把一个文件夹放在桌上,众人围在其中,认真的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事情发生在晋省龙城,有一个叫王伟豪的煤老板,五天前杀了自己全家五口人,但事后却坚称杀人的不是他,而是一团黑烟。

    他一直拒不认罪,相关部门给他做了精神鉴定,说是一切正常,于是引起了缉仙局的关注。

    经过情报科和档案科的分析,如果那个王伟豪没有说谎,根据他的描述,这次很有可能是个“仙类事件”。而这其中,只有“黑眚”和“天狗”可化作黑烟。

    “天狗就是二郎神的那个天狗吗?那黑眚是什么?”庄明问出心中的疑问,毕竟他加入的时间较短,也没经过之前入队的培训。

    程仁对于他基本上是放养的状态,谢老头给他讲的东西基本上只是个大概,黄眷压根就不说话,至于潘小鹏,满嘴说的都是外星人,根本不能沟通。

    程队解释道:“天狗,在很多典籍中都有提到,但是说法不一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它虽然是异兽,但却属于真仙类,如果碰到它,那就麻烦了。至于黑眚,记载的更多,但是没一个能用的,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,不过按照档案科同事的推断,应该算是半仙类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不管这次事件是天狗做的还是黑眚做的,我们都对它们一无所知呗!这连个攻略都没有,我不去!”庄明一语道破其中的危险,想着退出,却被站在一旁的程仁踢了一脚。

    “你小子就是个孬种!这次我带队,全员都得去,一个都不能少!”程仁拍板定了此事,根本不给别人发话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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