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都市小说 > 重生:跟女神合租 > 正文卷 第四百四十七章【枇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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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同一时间,黄丽娜也正在问刘文斌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口罩这东西,大概也就是明星可能会偶尔需要戴一下,平时普通人感冒发烧都很少戴这玩意儿呢,也就是医生护士才会戴,那么问题来了,你要求恒瑞制药生产这么多口罩, 滞销了怎么办?你在国外确实有不少生意,可也消耗不了这么多啊?”

    面对黄丽娜的灵魂拷问,刘文斌笑了笑:

    “你见过我什么时候打无准备的仗了?”

    她愣住了,但同时也抓狂了。

    虽然她很喜欢刘文斌自信满满的样子,可是她的问题没有解决呢,不由撒娇道:

    “哎呀你就说说嘛, 人家想听!”

    “这可是商业机密,你确定你要听吗?”

    “讨厌,每次就知道拿这些来堵人家的嘴, 没有新意....呜呜.....”

    这次是真的堵住她的嘴了。

    黄丽娜自从有了身孕,就从枫徽银行辞职了,直接搬到港岛山顶别墅养胎了。

    而她这个举动确实让刘文斌回心转意了不少,每半个月就来港岛待几天,放在过去,这是不敢想象的事。

    住在广府的刘女士相对勤快一些,每周末都会过来港岛看望儿媳妇。

    浅尝辄止之后,刘文斌搂着她的娇躯道:

    “你就安心养胎吧,这些事就少操心了,对了,你不把你爸妈接到港岛来陪你吗?”

    “接过来干嘛?”

    黄丽娜排打掉他在胸前作怪的手,突然忧愁地叹气道:

    “你有时间就回去帮我看看我家养的猪吧,听我爸说,家里的猪,最近又死了好几头, 医生也没检查出什么原因....”

    养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 除了巨大的资金投入,还有就是成活率。

    只是养几头猪,还能细心照护,但是成规模地养殖,就很难做到了。

    而且在黄丽娜老家的养猪场,那可是一个巨大的现代化养殖中心,足足五万头生猪呢,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。

    “这事我也听说了,问题不大,养猪嘛,遇到这样的事在所难免,我已经安排专家去排查了。”

    刘文斌摇头,他一个大富豪,还要操心这些琐屑,也是没谁了。

    也就是黄丽娜过于关注这些,要不然他才懒得去了解呢。

    像在西南那边,他跟邹媛媛合作建设的养猪场,都是丢给职业经理人打理的,平时基本上很少过问。

    “好吧, 对了,你下周有空吗?我想回老家看一看爸妈, 怎么样?我爸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, 家里的枇杷熟了,可以摘来吃了,很甜很甜.....”

    吃枇杷什么的不过是一个借口,想要刘文斌更多地陪伴她才是目的。

    四月确实是吃枇杷的季节,不过农家种的枇杷,真的好吃吗?

    对此刘文斌表示怀疑。

    小时候,他在北湖新村也买过枇杷来吃,不过那些枇杷都很小只,大约只有成年人拇指大小,酸酸甜甜的,也还可以。

    只是他有几次也买过超酸的枇杷,明明看着颜色鲜黄到熟透的果子,拨开皮衣之后也是鲜黄的果肉,可是吃起来,却很酸。

    后来才知道,农家不施肥的那些枇杷果子就是这样的味道,所以后来他每次买枇杷的时候,都要问一句甜不甜?

    望着黄丽娜希冀的眼神,刘文斌没有问枇杷酸不酸,心里软下来,答应陪她回她老家。

    既然定下来了,那就直接出发吧。

    有段时间没过来了,村寨又大变样了。

    不只是黄丽娜所在的村民,家家户户都养猪了,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也都不少人养猪。

    虽说跟刘文斌的成规模养殖不同,这些村民也就是养个十几二十头生猪,可是几千村民呢,算起来也不少了。

    农村养猪的习惯一直都有,很多农村娃的学费基本上都是靠养猪赚来的。

    很多八零后九零后都有割猪草的童年记忆,只不过现在这个时代,已经很少见了。

    “现在还有人割猪草啊?”

    刘文斌刚感慨了一句,就看到远处那个放牛娃突然抬头,居然还是老熟人。

    黄明鸿,黄丽娜三叔的儿子。

    “对啊,我以前小时候也割过猪草呢,不过我上大学之后,家里就没有再养猪了......”

    眼前的一幕,勾起了黄丽娜的回忆。

    “小心点,这里路滑呢。”

    两人在村里的菜地里闲逛,主要是想看看这绿油油的美景。

    “牙子,回家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被刘文斌扶住,黄丽娜这才冲远处的少年喊了一句,少年远远回了一句,这让刘文斌感到好笑。

    似乎以前小时候,刘女士就是这么喊他回家吃饭的。

    在村里,通讯全靠吼,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的村寨,信号塔已经建设好了,虽然跟城里的超强信号没法比,可也因为农村上网的人少,反而信号更好呢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甜不甜?”

    吃过饭,黄丽娜父亲就搞来了一篮子的枇杷,果子上面还有水珠呢,瞧着特新鲜。

    枇杷果子不算大,没有城里水果店卖的那么夸张,大约就是两个成人拇指大小,在农村来说,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枇杷了。

    城里的枇杷都是改良品种,一个枇杷相当于一个小苹果,跟十几岁少女的拳头一般大小。

    这品种的枇杷大归大,甜也是很甜,可是总归少了枇杷味。

    “嗯,酸酸甜甜的,好吃。”

    刘文斌没有夸张,相比起城里的枇杷,他更喜欢眼前的枇杷。

    “好吃就多吃点,这是家里种的,就在就在.....”

    黄父突然卡壳了,枇杷树所在的位置倒是不复杂,可不适合拿出来说。

    因为枇杷树是在以前的旱厕旁边,肥料充足。

    虽说现在的旱厕已经没人使用了,不过每年黄父还是会上点肥料,以便让枇杷茁壮成长。

    在农村,总能想着种点什么,赶集的时候拿去卖,补贴家用。

    类似枇杷这样的水果,虽然不那么值钱,也就是几块钱一斤而已。

    但是枇杷树又不需要怎么打理,就是每年果子熟了之后,采摘下来,拿到市集上卖,每年凭这个,也能卖几百块呢。

    不过今年不用卖了,女婿喜欢吃,就都给女婿吃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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